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21食品安全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是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标准编号为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 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食品标签: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
GB7718—2021食品安全
【案情】2021年2月24日,雷某某在谭谭酒庄购买了红酒3瓶,共计4140元。
后认为所购红酒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遂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谭谭酒庄退还雷某某货款4140元,并依法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41400元,合计45540元。
经查,案涉红酒系进口食品,产地为法国,红酒包装上没有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书。
庭审中,谭谭酒庄认可案涉红酒于2016年进口,并提供了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卫生证书。
【裁判】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第九十七条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
法院遂判决,谭谭酒庄返还雷某某红酒购买价款4140元并支付赔偿金41400元,雷某某退还3瓶红酒。
宣判后,谭谭酒庄不服,提起上诉。
案涉产品属于预包装进口食品,产地为法国,包装上却没有以中文标签标示配料、生产日期、保质期、经销者名称等内容,一般消费者不可能对产品安全性作出正确判断,无疑将置消费者于危险中,不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相关规定,案涉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重庆四中院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析】本案争议焦点在于谭谭酒庄应否承担十倍价款赔偿责任。
1.案涉无中文标签进口红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
而且《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